喬慧玲/台北報導中國時報 2007.10.01

北市從九月一日起開始腳踏車違規大執法,台北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統計,一日至十五日,共取締違規案件600餘件,其中以闖紅燈最多,占總件數逾五成;在行政區的分布上,萬華區榜首,南港、士林區分為第二、三名。

北市交通大隊分析,假日期間,腳踏車違規行為多集中在河濱公園較多的地區,平常日則多發生在一般道路、捷運站周邊等。北市去年因腳踏車肇事死亡人數為7人,比前1年度成長6倍,以闖紅燈最多。

腳踏車違規執法重點包括闖紅燈、穿越快車道、行駛快車道、逆向行駛(不含騎樓、人行道)4大項,違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300至600元罰款。交通大隊表示,610件違規案件均處最低罰300元,但若在收到紅單的15天內未繳清罰款,則比照其他交通違規罰單,罰款加倍為600元。

腳踏車違規取締績效半個月統計1次,執法前半個月,闖紅燈有333件,其次為逆向行駛114件,穿越快車道109起,行駛快車道54起。

警政署擬規範腳踏車在行經行人穿越道時,須以牽車方式前行及比照機車循2段式左轉規定,否則將開罰,執法時間最快為十月底。交通大隊表示,腳踏車族利用行人穿越道騎車過馬路,雖尚未列為執法項目,但依法慢車禁走行人穿越道,除非牽車,許多單車族不僅騎在斑馬線上且常逆向,民眾須閃躲,形成「人車爭道」,呼籲腳踏車族在爭取自己權益同時,也要禮讓行人,「畢竟人人都可能是行人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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